******组织部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污染,保************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展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并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写。2025年8月,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工作。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和《噶尔县2025年度第七批次村镇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202******居住用地(07)中农村宅基地(0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准入暨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2022.04.28)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地块性质及规划用途如表1-1-1所示。为了贯彻和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西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有限公司,承担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其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为地块责任单位对地块的开发和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