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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228号】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平公资建2025228号】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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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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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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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50730140237846_0002 


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

 

 

 

 

 

 

 

一标段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勘察任务书....................................................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代码:2503-410402-04-01-820913******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R2025-08-01

2.3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大道以东、创新路以北(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5352.53平方米(68.03 ),总建筑面积1199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905.00㎡,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8365㎡、商业建筑面积9070'******幼儿园2300.00㎡、开闭所建筑200㎡、养老中心300㎡、社区服务用房300㎡、物业管理用房370㎡;地下建筑面积29000******消防、暖通、电梯、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用地红线内住宅楼,社区服务公共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室外绿化、道路硬化、围墙、大门、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强弱电、管网等配套设施。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地质勘察,二标段为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为监理,四标段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范围(各标段招标范围均包括项目概况全部内容)

一标段: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编制,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标段:修建性详细******消防、通信、强弱电、人防、室外工程及景观绿化、基坑支护设计(含评审))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准备、施工、设备采购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四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工程总承包(EPC)实施提供造价咨询意见,提供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咨询,实现业主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参加方案比选、成本分析与目标成本预测,提出成本优化意见及措施。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施工图预算(清单)计量计价及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提供驻场服务,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当期报表,并提供当期付款建议书,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配合业主物资采购部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及市场调研。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业主提供其他参建主体合同咨询,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本项目的造价审计工作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2.7工期要求:一标段为20日历天;二标段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6个月;三标段为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及缺陷责任期;四标段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结束止。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满足设计、施工需要。二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三标段监理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四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及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1.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

3.1.6其它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2.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2.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均需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6其它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2.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

3.3.6其它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

3.4.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3.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811日至202591 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592900分。

5.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6 6080 7011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春华国际茗都1号楼三楼西

2******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培培           联系电话:159 3890 0255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公路明博苑小区4号楼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6.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春华国际茗都1号楼三楼西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6 6080 701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公路明博苑小区4号楼

联系人:郭培培    联系电话:159 3890 0255

1.1.4

项目名称

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

1.1.5

项目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大道以东、创新路以北(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编制,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3.2

勘察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满足设计、施工需要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中资格要求相关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

不组织,可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929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澄清、修改等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221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除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另需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邮寄或递送纸质版文件一份给招标人,以备招标人存档。

3.7.5

装订要求

4.1.2

电子版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不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14 /,计算面积按土地面积为准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投标文件解密后,投标人自行查看各自标段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后20分钟内在开标系统内提出,逾期或未提出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开标结束。

6.1.1

******委员会的组建

******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

9.3

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9.4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不要求投标人员到场,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开标系统进行解密。

9.5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0

其他要求

1、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附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按中标价支付,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到其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所示费率及计算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10793元。

费率   项目类型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1.7%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2、最终勘察服务费=最终项目占地面积*中标价格。

3、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注:招标文件如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编制周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踏勘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电子交易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内提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服务承诺;

5)技术方案;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8)投标基本信息采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自主报价。

3.2.3作为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到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2.4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3.2.5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本标段不收取)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3.5.2 具体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密封和标记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电子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开标程序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6. 评标

6.1 ******委员会

6.1.1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经济、技术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不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信誉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其他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服务期限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投标质量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

2.2.4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投标报价(20分)

工程勘察方案(60分)

其他因素(1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部分

工程勘察方案(65)

1、勘察范围、勘察内容

6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勘察范围、勘察内容描述,理解准确、全面、透彻,有独到见解的4<得分≦6分,较准确全面的2<得分≦4分,仅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2、勘察依据、勘察工作目标(6分)

根据勘察依据、工作目标的全面性、清晰程度,遵循的勘察规定和规范齐全程度,总体思路准确、全面、透彻,有独到见解的4<得分≦6分,较准确透彻的2<得分≦4分,仅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3、勘察项目组人员安排计划和岗位职责

8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计划和其岗位职责的合理性,合理切实可行5<得分≦8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5分,一般可行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4、勘察工作实施方案

8分)

根据各投标人勘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合理性,方案编制完整、齐全,合理切实可行得5<得分≦8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5分,一般可行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5、勘察质量保证措施

8分)

根据勘察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的有效性,措施可行得5<得分≦8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5分,一般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6、勘察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6分)

根据勘察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和保证措施的有效性,措施可行得4<得分≦6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4分,一般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7、勘察安全保证措施

6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次勘察安全保证措施的分析,措施可行得4<得分≦6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4分,一般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8、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勘察重点、难点分析把握的准确程度及对策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描述,措施可行得4<得分≦6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4分,一般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9、后续服务(6分)

根据各投标人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合理切实可行得4<得分≦6分,基本可行得2<得分≦4分,一般可行得0<得分≦2分,缺项不得分

10、合理化建议(5)

建议非常全面、科学、可行、切合实际得4<得分≦7分,建议基本可行得2<得分≦4分,一般可行得0<得分≦2分, 缺项不得分。

2.2.4

(2)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00%~95%(100%95%,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内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0%+招标控制价的50%。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5%时,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97.5%。(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2.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1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1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1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不足1%按比例计取。

3.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3)综合部分

其它因素(15分)

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 (0-9)

1.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后期施工时的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等相关配合, 及时解决处理现场问题的方案措施全面、详尽、科学,满足招标人需求得6分,比较科学齐全的得3分,基本科学的得2分,不全面或不够详尽的得1 分。

2.******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情况酌情在0-3分之间打分。

注: 以上若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企业业绩

6分)

企业202111日以来的企业业绩,每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页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 以上若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序,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4)是否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的;

3.1.3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

3.2.4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后对非实质性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约定。)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称: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全称)                      

勘察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严格按国家颁发规范进行,出具的勘察报告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6服务期限:       

1.7服务质量: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且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成果资料应按照本项目勘察任务书要求提供。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份及全套电子版文件     套,勘察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加印服务并完成相应签章。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现场具备条件后,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日历天内提交中间结果,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由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重大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含税)为       /平方米。

4.2.2付款方式

付费方式:                                       

4.2.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调整日之前的已付款按照原税率执行,调整日之后的付款按照新税率执行,不含税金额不予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

5.1.3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遵循现场计量原则,实际工作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为准,最终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5.2.5勘察人派驻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注册证号:              ,联系电话: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要求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勘察人应负责查清埋藏的地下管线、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地下埋藏物,若因所提供的资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责任。

5.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勘察人应在委托人提前一天通知下,准时参加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并履行相应的配合服务,不得因已支付工程款结束而免除以上配合服务。

5.2.8勘察人自行负责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自行承担费用。

5.2.9发包人现场水、电未通,勘察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湿作业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5.2.10勘察人正式作业   个工作日前,提供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勘探布孔图     份。

5.2.11现场作业期间,勘察人每个勘探孔完成后,由发包人指定的现场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勘探孔的工作,并根据发包人需求随时提供现场作业影像资料。

5.2.12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13勘察人应自行负责其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其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全部由勘察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款项;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6.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应付而未支付勘察费的       逾期违约金。

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总额的    ;超过1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勘察人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勘察费,同时勘察人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勘察费,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   %违约金。

6.5勘察人最终提供的进尺工程量必须与实际一致,否则每发现一处,扣除勘察费的  %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五处以上,发包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勘察人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勘察费。

6.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利而产生的公证费、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8.1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后,需经发包人审核研究认可后方可送审。                                                         

8.2在勘察人提供勘察成果报告后如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提出勘察资料不足时,在设计方案复函的附图即总平面图范围内(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需进行的补勘工作,由勘察人免费进行补勘,如超出设计方案复函的附图即总平面图范围的补勘,由双方共同协商应增加的勘察费用,结算时一次性支付。

8.3勘察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降水、地基处理等中间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8.4 在办理需要勘察人参加的各种验收和检查活动时,勘察人必须按发包人事先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如因勘察人原因造成验收活动不能按时进行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勘察费用         元,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8.5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完成后,应参加施工验槽、桩基工程的验收以及整个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并提交勘察工作汇报,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否则应按    /次支付违约金。基槽开挖后,若岩土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勘察人应免费进行施工勘察。施工中若出现边坡失稳,勘察人应协助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检测。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提交  /  ******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

附件: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盖章):

   

               

 

 

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附件1

工程勘察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月   日                  年   月  

 

 


第五章  勘察任务书

勘察任务书

1、项目名称:梧桐栖苑(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大道以东、创新路以北(新华区西吴庄A-02-01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5352.53平方米(68.03 ),总建筑面积1199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905.00㎡,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8365㎡、商业建筑面积9070'******幼儿园2300.00㎡、开闭所建筑200㎡、养老中心300㎡、社区服务用房300㎡、物业管理用房370㎡;地下建筑面积29000******消防、暖通、电梯、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建设内容:包括用地红线内住宅楼,社区服务公共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室外绿化、道路硬化、围墙、大门、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强弱电、管网等配套设施。

3、项目规范及依据 :

3.1 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目前适用版本推荐如下,如有后继变更,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3.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3.1.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3.1.5《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97

3.1.6《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

3.1.7《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2.1.8《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3.1.8《建筑工地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1.9《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3.1.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1.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3.1.12《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3.2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4、勘察目的与任务要求

本次勘察工作的目的是: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工程参数,对基础设计和施工提出建议。工程勘察内容为:收集区域地质资料,查明勘察场地地质构造、自然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测量地质点的位置、高程;绘制工程地质图、柱状图、地质剖面图,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相关服务。勘察需要查明和解决的问题有:

1)查明场地内地层结构、均匀性、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2)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工程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及其危害程度,并提供不良地质现象防治所需资料。

3)确定各层土的承载力及摩阻力等设计参数指标;

4)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情况、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渗透性及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查明有无特殊性岩土,如湿陷性黄土、软土和液化砂土等;并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

6)按照工程特征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对工程可能采用的地基基础形式做出分析评价;

7)对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建议。

8)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设计参数;

6、勘察方案的编制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规定及本工程情况,勘察方案应包含详细勘察的全部内容。

7、提交的主要勘察成果

通过多种勘察方法综合分析,提交本工程的详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土层结构及其工程性质;

2)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3)工程场地及地基分类;

4)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

5)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6)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提供地下水及其变化幅度,对工程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地下水的设防水位标高;

7)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

8)根据地层岩土特性分析预测基坑开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提供基坑支护设计参数和支护方案建议。分析基坑开挖对周围已有建筑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9)结论与建议。

8、其他为列明事项严格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小写)     /㎡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4)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投标范围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投标质量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专业

 

注册

编号

 

需要说明的

问题及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四、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格式自拟

 

 

 

 

 

 

 

 

 

 

 

 

 

 

 

 

 

 

 

 

 

 

 

 

 

 

 

 

 

 

 

 

 

 

 

 

 

 

五、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银行

 

账号

 

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期:     

 


(二)拟派往本招标工程勘察负责人简历表

 

 

 

出生

日期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

   

从事本专业时间

 

 

人服务时间

 

 

职称

 

职称证书号

 

在本目中  担任任

 

 

 

1

 

工程目名称及

 

完成年月

 

该项目中任何

 

2

 

 

 

 

3

 

 

 

 

4

 

 

 

 

5

 

 

 

 

...

 

 

 

 

 

其它需

充的情况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期:     

 

 

 

(三)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          

      日期:     

 

 

 

 

 

 

 

七、其他资料

 

(一)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电子签章):

 

         话: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基本信息采集

1、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地址:          

3、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

中标公示查询网站(若有写明网站名称,若无填“/”即可)

 

 

 

 

 

 

 

 

 

 

 

 

 

 

 

 

 

 

 

 

 

 

 

 

 

 

说明:“投标基本信息采集”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不作为评审因素的依据,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递交时间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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