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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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1003)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兴旺路,机动车道宽15米,长472.176米;新建四中五中道路,含光明路北延及四中北侧支路2条道路,其中光明路北延,道路宽度33米,机动车道宽15米,长642.193米,四中北侧支路,道路宽度15米,机动车道宽7米,长452米:改扩建英也路机动车道宽度13米,长度1876.903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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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新建兴旺路,机动车道宽15米,长472.176米;新建四中五中道路,含光明路北延及四中北侧支路2条道路,其中光明路北延,道路宽度33米,机动车道宽15米,长642.193米,四中北侧支路,道路宽度15米,机动车道宽7米,长452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一)①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②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为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含)及以上的(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③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联系人:努尔麦麦提·穆合塔尔、0998-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到 2025年11月06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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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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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8-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
******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联 系 人:米尔古丽 |
联 系 人:谢刚 |
联 系 人:袁明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10月1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