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年一分场巷路改造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年一分场巷路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HGQ_CQ_2025_S_0087
1.3采 购 人: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771,449.31元(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建设规模:总长约3440.7米,宽3米、3.5米、4米,新建水泥路。拆除破损红砖路11010.2㎡;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2966.4㎡;新建D0.5米圆管涵20处约120米等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2.3建设地点:兴隆牧场一分场。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付款方式: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达到60%时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2年)后支付。(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2.7质 保 期:2年。
2.8其 他:无。
-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7日9:00至2025年7月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注:审核人选择“金鹏聪”。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5.2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对公账户******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将被否决。
汇款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1555
账 号:************27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备注摘要中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
-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3:30至14: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7.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5年7月2日14:00时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8.踏勘现场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审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2家,询比采购活动中止。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 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
联 系 人:徐德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金女士
电 话:0451-******、******
举报投诉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