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盖章
******街道禹成村土地整治项目(2025)
补充公告001
台自然资规招备[2025]2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2.4条款”内容有误,现变更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若投标人在此处仅只填写不超过“180”的数字,其工期单位默认为“日历天”,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执行。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如投标人对此有异议的,应于开标前提出,否则将视为认可。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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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