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1002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县级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中央预算80%,县级政府投资20%,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绥滨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滨县振兴大街中段北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服务中心2807.38㎡(改造面积为1347.38㎡,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46******服务中心包括改造面积为1347.38㎡,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460㎡,新建部分占地面积537.80m,总计2807.38㎡。
2.4计划工期:共5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282.21万元(设计费:34.0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248.1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1)设计: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职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04月至2024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
3.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承诺书。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3.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电子投标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3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招 标 人:绥滨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绥滨县振兴大街中段北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20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