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就业局
关于2025年度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全省流动人员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2〕76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效率及服务水平,加强档案库房动态管理,我局拟委托第三方负责2025年澄迈县就业局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望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业主单位
澄迈县就业局
二、项目名称
2025年澄迈县就业局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8月-2025年11月
四、项目内容概况
1.工作内容。完善“海南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档案目录等信息。对人员档案和文书档案等纸质材料进行数字化加工,约21万面,以实际完成量结算。数字化加工含档案领取、拆分、分类、排序、编码、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装订、目录导入、根据档案管理系统目录结构上传、审核、数据备份等数字化加工,直至档案还原,验收合格。并通过与海南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联接,实现网上查询功能。
2.验收的方式。分为批次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批次验收完成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范围和依据。验收范围:包括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验收依据:档案目录数据以《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海南省档案著录规则》为依据,数字图像、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均以《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海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试行)》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评判标准》作为成果验收的质量评判依据。
五、项目采购预算
档案整理,约3600份,纸质档案数字化,约21万面,总预算金额16万元内。
六、询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向我局提出承办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件材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
(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近三年内承接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加盖公章;
(七)不是联合体报名承诺,提供承诺书;
(八)成立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九)项目实施方案与预算报价,密封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二)报送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椰岛大道19号就业局。
联系人:李女士、吴先生联系电话:******
澄迈县就业局
2025年8月11日
关于2025年度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全省流动人员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2〕76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效率及服务水平,加强档案库房动态管理,我局拟委托第三方负责2025年澄迈县就业局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望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业主单位
澄迈县就业局
二、项目名称
2025年澄迈县就业局流动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8月-2025年11月
四、项目内容概况
1.工作内容。完善“海南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档案目录等信息。对人员档案和文书档案等纸质材料进行数字化加工,约21万面,以实际完成量结算。数字化加工含档案领取、拆分、分类、排序、编码、档案扫描、图像处理、装订、目录导入、根据档案管理系统目录结构上传、审核、数据备份等数字化加工,直至档案还原,验收合格。并通过与海南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联接,实现网上查询功能。
2.验收的方式。分为批次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种,批次验收完成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范围和依据。验收范围:包括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验收依据:档案目录数据以《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海南省档案著录规则》为依据,数字图像、元数据、数字化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均以《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海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试行)》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评判标准》作为成果验收的质量评判依据。
五、项目采购预算
档案整理,约3600份,纸质档案数字化,约21万面,总预算金额16万元内。
六、询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向我局提出承办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件材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
(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近三年内承接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加盖公章;
(七)不是联合体报名承诺,提供承诺书;
(八)成立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九)项目实施方案与预算报价,密封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二)报送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椰岛大道19号就业局。
联系人:李女士、吴先生联系电话:******
澄迈县就业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