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管理局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5-00139
项目名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合格后1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提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管理局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13号铭爵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文件);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潼关县城关镇尚贤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潼关县城关镇尚贤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董董
电话:******
******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磋商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