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计量所旧办公楼修缮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XEC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计量所旧办公楼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8.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更正原因: 部分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检测结果须符合设计方案验收合格标准)
2)原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更正为:
1)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须符合设计方案验收合格标准)
2)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的形式提交
a.现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2、保证金金额: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发包价(最高限价)的2%缴纳,即28326.15元;
3、保证金退还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原额退还相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原额退还相应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