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大兴商2025-017
二、项目名称:松阳县竹源乡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人民政府 | 松阳县竹源乡 |
2 | ******有限公司 | ******街道新华北路 159 号 2 楼 |
四、基本情况
松阳县竹源乡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对采购结果发起质疑,质疑答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你单位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对质疑人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材料 。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系人:叶老师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docx.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