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5-C2-990361-GXXX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漓江城市段重要支流水生态治理项目(桂林市朝阳河、灵剑溪、瓦窑河、南溪河等漓江四条支流应急补水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9(元) | ******有限公司 | 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桂林市漓江城市段重要支流水生态治理项目(桂林市朝阳河、灵剑溪、瓦窑河、南溪河等漓江四条支流应急补水工程) | 桂林市漓江城市段重要支流水生态治理项目(桂林市朝阳河、灵剑溪、瓦窑河、南溪河等漓江四条支流应急补水工程) | 桂林市漓江城市段重要支流水生态治理项目(桂林市朝阳河、灵剑溪、瓦窑河、南溪河等漓江四条支流应急补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要求的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工。 | 肖正康 | 桂******659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玉林(自行抽取),陈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蒋芳(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有限公司,评标得分:88.67,排序1;
******有限公司,评标得分:57.60,排序2;
******有限公司,评标得分:52.40,排序3。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银渠路1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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