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鹿寨县寨沙至兴等K0+000~K8+108四级公路(双车道)工程作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 ?????????? 1 标段******.00元(其中暂列金152580元)。 |
变更为: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 ?????????? 1 标段******.00元(其中暂列金143307元)。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第一次澄清.pdf 附件:[E************001001]鹿寨县寨沙至兴等K0000~K8108四级公路(双车道)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