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3#负一层换热站增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 09:00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G-2025-ZC12
项目名称: ******医院3#负一层换热站增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1,996.87元
最高限价:361,996.87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 ******医院换热站改造项目增加供热系统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时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 合格投标人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完整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 2025年10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若为电汇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请投标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lnbg6688@163.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若为现场领取,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西芬街2栋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柏贯******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张家街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nbg6688@163.com
开户行:中国******有限公司本溪技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柏贯******有限公司
账号:************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沛柔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