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北片)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裕安区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北片)(招标编号:E************)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12.3计量12.3.2计量周期中“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发包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另缴纳结算价款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广大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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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裕安区2025年农村···变更公告.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