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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PVC-U平壁管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PVC-U平壁管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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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17
招标文件下载

                                   项目编号: PC-0122-25J5-FG0014          

******有限公司

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VC-U平壁管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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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中国·(济南)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 竞价规则

三、 采购要求

10、其它要求

10.1单价为含运费含税(13%)价格,不含现场卸车费用。

10.2管材按照1.03消耗量考虑。

四、 报价明细表

五、 联系方式

六、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七、 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2

******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附件3

合规声明

附件4

反腐败合同条款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VC-U平壁管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2日11:00前将最终版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1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0月20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PVC-U平壁管

DN110SN8

91000

 

2

PVC-U平壁管

DN160SN8

91000

 

3

PE100

DN225 , 1.0Mpa

9000

 

4

PE100

DN315 , 1.0Mpa

3000

 

5

PE100

DN400 , 1.0Mpa

1000

 

 

 

合计:

195000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倒计时结束15分钟内,如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延长15分钟。竞价最小幅度为5万元(即供应商在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限时报价结束后,符合条件且有效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不少于(含等于)一人时,则可按照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在竞价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进入报价环节且报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承诺按竞价文件响应。

3、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1: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图纸确认7天后开始首批供货,90天供货完毕。

3、交货地点:广东省陆丰市各城镇村内

4、质量标准或要求:国标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后一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6.2响应人需提供招标货物主要生产设备(生产线和注塑线)的型号、数量,并附上设备采购的发票。

6.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响应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响应人须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近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表。

6.4 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间供应管道材料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份(其中至少一份管材材料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及以上业绩供应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系统开具相对应增值发票记录流水,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5响应人需提供ISO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谈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至2024年间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各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并满足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详细见技术规格书。

6.6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提供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接受近五年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五年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五年存在任何法律官司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6.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3)保证金应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保证金,报价无效。

10、其它要求

10.1单价为含运费含税(13%)价格,不含现场卸车费用。

10.2管材按照1.03消耗量考虑。

10.3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四、报价明细表

报价汇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PVC-U平壁管

DN110SN8

91000

 

 

 

2

PVC-U平壁管

DN160SN8

91000

 

 

 

3

PE100

DN225 , 1.0Mpa

9000

 

 

 

4

PE100

DN315 , 1.0Mpa

3000

 

 

 

5

PE100

DN400 , 1.0Mpa

1000

 

 

 

总计

195000

 

 

 

                                          单位:元

注:

一、以上价格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有效期:30天。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5座                       

    编: 251002                                                      

联 系 人: 张晓宇                                                      

    话:  ******                                                

电子邮箱: ******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话:0531-************                                                

电子邮箱:******                                             

七、纪检监督机构

投标人或者其************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办公室电话:053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2025年10月14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PVC-U平壁管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                        

签约地点:山东·济南


******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在遵循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下,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材料一事,经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条款:

1.合同双方

******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1.3 乙方的财务信息如下:

公司全称:

账号:

******银行:

2.合同标的及价格

2.1 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等,详见下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13%)

总价

备注

1

 

 

 

 

 

 

 

2

 

 

 

 

 

 

 

3

 

 

 

 

 

 

 

4

 

 

 

 

 

 

 

备注:

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含税13%、含运费);
  2. 单价中包括管材按照1.03消耗量

合同含税总金额:XXX(大写:XXX),增值税税率:13%,税金:XXX (大写:XXX )不含税总金额人民币:XXX(大写:XXX)。

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增值税税率执行。

2.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本项目实际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可能存在差异,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上述“含税总金额”为预估总价。以上价格包含上述全部采购、包装、运输、保修及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2.4在本合同执行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价格浮动、能源价格变化、物价上涨、工人加薪、生活费用提高、税收政策调整等。

2.5 本合同2.1所列的全部产品以下简称为“【材料】”。

3.交货期(交货时间)

【以现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

【广东省陆丰市各城镇村内】,交货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5.付款

5.1 预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

5.2 到货款

******银行承兑和非现金付款方式。

5.2.1首次货款

实际供应数量达到2万米,办理首次货款结算;供应商在达到结算要求数量后,向采购人提出结算申请,并经双方核实后确认办理结算。供应商应提供实际供应数量的全额专用发票(税率13%)及对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后办理结算手续。

采购人在办理结算后当月或次月支付货款的70%,在支付首款后的次月支付至本期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5.2.2除首次货款外的其他货款(进度款)按照实际发生办理货款结算,采购人在办理结算后当月或次月支付货款的70%,在支付首款后的次月支付至本期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5.2.3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1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全部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保险

乙方应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7.通知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通知或是沟通,通知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文所述地址之一通知另一方,并依下述不同情形视为充分送达至另一方。

7.1当面交予另一方指定人员的,自交予之日视为送达,双方指定接收送达的人员为:

姓名:张晓宇 身份证号:************1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5号楼40层基础设施公司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7.2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的,自寄出之日视为送达,双方接收邮件地址:

甲方: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5号楼40层基础设施公司

乙方:

7.3采用电邮方式传送的,自电邮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双方接收电邮的邮箱号为 :

甲方:******

乙方:

7.4采用传真方式传送的,自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双方接收传真的传真号:

甲方:/

乙方:/

8.工程:【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9.施工场地:【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现场】

10.材料检验时间:【合同材料交付时】

11.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甲方通知乙方成交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甲方招标/询价文件中关于合同设备的具体要求。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乙方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甲方和(或)乙方。

1.1.2.2 甲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乙方: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金额。

1.1.4 合同材料: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的规格、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质量的期限。

1.1.8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材料差缺件和缺损件进行更换的服务。

1.1.9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乙方和甲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1.10工程

1.1.10.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

1.1.10.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1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2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3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请参见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1条。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甲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甲方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1.6联合体

1.6.1 乙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并向甲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甲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甲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甲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合同范围

乙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合同材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甲方扣款的权利

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保函。

3.2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3.2.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并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2.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2.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2.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3.2.5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 ************1K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5号楼

******有限公司济南纬二路支行

账号: ************3638

电话:0531-******

3.2.6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注:本条款适用于国际项目】

待甲方报关完毕,收到海关预录入后,通知乙方按照报关预录单要求,开具100%的增值说专用发票。

 

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包装

4.1.1 乙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图纸、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乙方。

5.2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2.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货物编码系统对合同材料进行标识(如有)。

5.3运输

5.3.1 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材料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甲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甲方。

5.4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指定交货地点将合同材料交付甲方。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甲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保管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合同材料交付给甲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验收

6.1开箱检验

6.1.1 合同材料交付后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材料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材料交付时;

(2)合同材料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材料交付时进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甲方和乙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乙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甲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在乙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乙方已接受,但乙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甲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材料交付时进行,则合同材料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甲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材料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材料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材料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材料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材料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能够证明是由于乙方原因或合同材料交付前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材料的安装、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材料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合同材料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7.质量保证期

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对合同材料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材料出现问题,乙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材料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问题。更换的合同材料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材料的问题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合同材料进行修理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8.履约保证金/保函

******银行按合同附件保函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保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10%。

乙方应确保履约保函直到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28日有效和可执行。如果在履约保函的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乙方在该期满日期28天前尚无权拿到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乙方应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28日为止。乙方未能按前一段所述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甲方有权索赔履约保函的全部金额。

9.保证

11.1 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乙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11.4 乙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乙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材料的安装需要。

12.知识产权

12.1 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设备或技术资料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来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包括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足以导致合同材料安装的)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材料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材料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材料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材料的义务。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乙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11周;

(2)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做出补救;

(3)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6.4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7.权利瑕疵担保

17.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17.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17.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司法机关判定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甲方接受乙方相应安排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或不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8.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9.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履约保函(格式)

                                                               编号: 

致:(甲方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收到贵方的中标通知书。

应乙方的要求,(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并放弃追索权的见索即付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我行担保:如果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银行将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索赔款项。

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 ,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赋、关税、费用、手续费或由任何人以任何性质的扣款。

本保函的规定是我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甲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都不能解除我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乙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乙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本保函以及与本保函相关的一切事项适用国际商会以 758 号文公布的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附件2

******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邀标,提交投标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投标、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垄断或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

******有限公司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有限公司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有限公司的现任雇员及******有限公司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有限公司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有限公司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有限公司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有限公司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有限公司和供******************有限公司纪委邮箱:******电话:0531-************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投标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XXX(公章)

授权签署人姓名:刘文扑 签名:

职位:           日期:

 

附件3

合规声明

下述签字人担任山东电建的【供应商:XXX】。在此,下述签字人向山东电建声明、保证和承诺以下内容:

1、【XXX】已经收到山东电建《道德准则》和《反腐败政策》的复印件并已经了解相关要求。【XXX】知道并理解《道德准则》、《反腐败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类似反腐败原则。

2、在为山东电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XXX】同意遵守山东电建《道德准则》和《反腐败政策》。具体而言,【XXX】从未并且未来也不会为了帮助其自身或山东电建获取业务、保留业务或获得任何不正当优势而向任何公职人员(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企业员工、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及其家属直接或间接地提议、承诺、安排或支付任何有价值物品,以诱使公职人员履行或不履行职责。

3、【XXX】知道并理解其开展山东电建相关业务所在国家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规定。【XXX】从未从事任何违反这些国家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行为,并将完全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4、【XXX】声明,本企业或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从未并且目前也没有因受贿、贪污或违反商业实体法律规定等不当行为而在国内或国外接受刑事调查或面临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

 

【XXX】同意在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出现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时将立即通知山东电建,并提供详述上述变更的补充报告。

 

 

签字:               日期:

 

姓名【XXX】:       职务:

 

附件4

反腐败合同条款

反腐败声明、保证与承诺:

1、 遵守反腐败法律。【XXX】声明、保证并承诺:就本协议所规定的活动或交易而言,【XXX】和【XXX】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XXX】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致使山东电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64 条、经合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往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由其签约国实施)或任何其它应予适用的反腐败法律(统称“反腐败法律”)。具体而言,【XXX】声明、保证和承诺,【XXX】或【XXX】的关联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XXX】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体或机构,未曾并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下述人员支付、提议、批准或承诺任何款项或其他有价值物品:

1.1.向任何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或其它个人或机构支付,旨在:

i)不正当地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或决策;

ii)诱使公职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事或不从事某项行为;

iii)诱使公职人员直接利用自身的影响或通过本国或国外政府或机构共同影响该政府或机构的行为或决策;或者

iv)不正当地协助【XXX】或山东电建取得业务、保持业务或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者

1.2.向任何人支付,不论其是否为公职人员:

i)其意图在于诱使或酬谢该人对其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或者

ii) 意识到或确信收受款项或有价值物品本身即构成该人职责或义务的不当履行。

2、持续性责任。 【XXX】声明并保证:【XXX】和【XXX】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咨询顾问、承包商、指定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以及以【XXX】名义开展工作的其它个人或机构,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遵守反腐败法律。

3、无秘密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XXX】没有也绝不会违反反腐败法律或其它相关法律,就本协议或涉及山东电建或其他相关方的其他业务交易设立或保持旨在进行不正当支付的秘密资金、账户或资产。

4、 补偿。【XXX】承诺:如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从而对山东电建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股东造成损害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其它经济损失,【XXX】承诺对其进行赔偿。

解约条款:

5、【XXX】承诺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山东电建可自行终止本协议,无须对【XXX】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公司享有的追索权不受影响。山东电建如有合理根据认为(基于可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电建认为可靠且来源明确的第三方资料)【XXX】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中做出的关于遵守反腐败法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无论【XXX】是否被认定为违反反腐败法律),有权终止本协议。

调查通知:

6、【XXX】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就本协议相关的活动进行调查,将立即通知山东电建。【XXX】同时承诺:一旦意识到执行或监管机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与反腐败法有关的调查,无论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将立即通知山东电建。

同属于本协议定义部分或上述条款的内容:

公职人员:指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包括国有或国家控制公司)、政党、国际公共机构或公共职务候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代表、员工、政府官员,或以政府、国际公共机构、政党或公职候选人名义开展工作的人士。

 

 


附件5 设备交货进度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报价单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单位

暂估数量

单价(元)

响应总价(元)

备注

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M

195000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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