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重新询比价)公告
******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以询比价方式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确定服务商,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严格按询价单的要求填报。投标人可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以递送或邮寄保密方式将询价单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送至需方指定处,或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本询价单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发送至 ******。
1.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位于福安市溪柄镇黄兰村坑里路15号)。
******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需选定公务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服务期内维修金额预计5万元。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4.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车辆维修或相关服务),具有从事车辆维修的经验。
(2)投标人须具备由县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许可的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实际经营场所位于福建省福安市城区,并提供相关证明。
(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应资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询价单文件获取:凡满足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有意参加的,请于2025年10月29日17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人,招标人确认投标资格后,给与本询比价文件电子版本,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6.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拟定为2025年10月31日 9点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黄兰村坑里路******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缪先生收 电话:******)。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或邮件或微信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本次拟以权重分最低确定服务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黄兰村坑里路15号
询价联系人:缪先生 15******1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