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ZB-2025-034
二、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推荐理由 |
1 | 报价:98.5(%) | ******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徐岭镇农屯村王岗西屯 |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施工方法明确、合理, 所选用材料质量较佳,进度计划较为科学,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总得分 | 排名 |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94.33 | 1 | -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71.18 | 2 | - |
1 | 庄河市润禾超市店 | 通过 | 63.0 | 3 | - |
3.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人民政府食堂米、面粉、食用油、水(海)产品、蔬菜、水果、调料、饮品、肉类、鸡蛋、牛奶、豆制品等食材服务单位1家。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招标人可视中标定点服务单位履约情况与之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祝华,王旭一,王维青,刘怡廷(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魏克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按以下收费标准累加计算: 按预算金额收取,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中标服务费汇款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庄河支行
账号:************7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9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庄河市青堆镇牌坊村振兴路385号
联系方式: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联系方式: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浩
电 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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