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环卫车辆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5】00011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环卫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9日
二、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 ① 16吨垃圾转运车 ② 环境监测定点清洗车 1.1 底盘:采用国内知名底盘 1.3 燃油类型:汽油 ③ 8吨餐厨车 11.关键液压电气元器件选用行业知名品牌和型号,已经过市场验证,成熟可靠; | 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 ① 16吨垃圾转运车 8.★接近角/离去角(°)≥19/19, ② 环境监测定点清洗车 1.1 底盘:采用国内品牌底盘 1.3 燃油类型:汽油或柴油 ③ 8吨餐厨车 11.关键液压电气元器件选用已经过市场验证,成熟可靠的产品; | ||
2 | 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要求所有产品提供清晰实物彩图。 | 取消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所有产品关于提供清晰实物彩图的要求。 | ||
3 | 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关于8吨压缩式垃圾车(低位)和8吨餐厨车的要求条款“以上数据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公告参数页”的内容为准,工信部公告未体现的需提供以厂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 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关于8吨压缩式垃圾车(低位)和8吨餐厨车的要求条款“以上数据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公告参数页”的内容为准,工信部公告未体现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承诺在中标公告后10日内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逾期未按承诺提供或虚假应标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依法确定中标人。” | ||
4 |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5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4款: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4款:带▲的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3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一般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2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
6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如中标人提供等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采购人可提前支付质量保证金。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 %。 | ||
7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款“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责任期至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交付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之日终止,且在项目验收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款“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责任期至本采购项目质保期满之日终止,且在项目验收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 ||
8 | 第五章第三节第七条“2.3付款: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支付担保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所有标的交付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第五章第三节第七条“2.3付款: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支付担保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所有标的交付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 ||
9 | 第五章第三节第七条“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下发供货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运送、安装及调试验收,采购清单中有单独约定的,从其约定。” | 第五章第三节第七条“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生产、运送、安装及调试验收,采购清单中有单独约定的,从其约定。” | ||
10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 (48分) | 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没有负偏离得48分。带★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带▲的为重要参数项,每偏离一项扣6分;其他要求为一般性条款,每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偏离;投标文件未提供《货物说明一览表》的,本项不计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范围或区间指标(如:以“不小于/不大于/≥/≤/>/</-……”等符号加前缀或连接),投标文件《响应一览表》中须有对应的固定指标响应,否则视为不满足或负偏离。提供参数与公告参数不符的视为虚假响应。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 (48分) | 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没有负偏离得48分。带★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带▲的为重要参数项,每偏离一项扣4分;其他要求为一般性条款,每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偏离;投标文件未提供《货物说明一览表》的,本项不计分。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范围或区间指标(如:以“不小于/不大于/≥/≤/>/</-……”等符号加前缀或连接),投标文件《响应一览表》中须有对应的固定指标响应,否则视为不满足或负偏离。提供参数与公告参数不符的视为虚假响应。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主体楼14楼
(3)联系人:谭女士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有限公司
(2)地 址: ******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103
(3)联系人:艾斌辉
(4)邮 编:4123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