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路灯项目配电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NWNY-CGZX-2025-1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推荐次序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辽阳市路灯项目配电改造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5,960,367.6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5,944,151.5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5,991,168.8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推荐次序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辽阳市路灯项目配电改造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徐晓慧 | 二级建造师/辽 ******811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徐澍 | 二级建造师/辽******423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李雪寒 | 二级建造师/辽******3992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26日17:00至2025年6月30日24:00止。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异议递交地点:******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02室
异议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异议递交电话:0757-******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6号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14楼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
×××××××项目的异议(投诉)书(模板)
异议(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理应附授权委托书)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对象 | |||
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