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通用机场项目排洪渠及提水管道工程(******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 |
1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 责任公司 | 359.336926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70日历天 |
2 | ******有限公司 | 359.637280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70日历天 |
3 | 河南佳昱建设有限公 司 | 357.836352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27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 责任公司 | 郭芳梅 | 二级建造师证 晋************ |
2 | ******有限公司 | 李盼 | 二级建造师证 晋************ |
3 | 河南佳昱建设有限公 司 | 翟春生 | 一级建造师 豫************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 责任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河南佳昱建设有限公 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申健夫、******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水利局 。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改革局
地 址:乡宁县政府大院
联 系 人:贺东水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9层901室
联 系 人:申健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