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26
采购合同编号:麻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编制《辰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92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玖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 | 1项 | 792000.00元 | 792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6月20日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履行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
履行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水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经评审通过并取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金额100%的款项,即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欧力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南路021号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池亚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址:鹤城区湖天一色11栋509号
******有限公司怀化金怀支行
帐 号:1914 0104 0920 0085 5995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