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SJ-2025-60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108号瑞泰澜庭一号楼一单元701
被投诉人 1 :******体育局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
被投诉人 2 :******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天吉路113号
五、基本情况
******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XSJ-2025-60)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有限公司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分别于2025年7******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机关作出答复说明,视同放弃说明权利。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08月1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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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政采投〔2025〕3号.pdf (27.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