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农贸市场产业园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2-330683-04-01-4175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南农贸市场产业园项目——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55.9800万元,工程概算2455.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97.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嵊州市仙湖路与领带园一路交汇处,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800㎡,包含地下室一层9500㎡,地上七层共6300㎡,对城南农贸市场三期建筑改造提升,场外工程包括活动场地、入口集散广场等。机动车停车位296个(其中地上45个,地下25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768个。
2.2招标范围:城南农贸市场产业园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36.623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90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 (含图纸) 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
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领带园四路11号 地址:嵊州市商会大厦1407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人: 孙女士
电 话: 0575-****** 电 话: 0575-******
邮 箱: / 邮 箱: ******8@qq.com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