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富平县到贤镇西樊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D25-ZFCG-0603
项目名称:2025年富平县到贤镇西樊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富平县到贤镇西樊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富平县到贤镇西樊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合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附企业年度报告;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a.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b.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1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投标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 盘)文件3份,打印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且单面或双面打印。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2021〕29号);(12)《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B1楼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盼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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