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2025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L121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明发改审批【2025】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明水县15个小区,更换改造管线长度14863 米,其中:DN150 管道管线长度 8375 米,DN125 管道管线长度 3795 米,DN100管道管线长度 2693 米,混凝土井室 55 座,混凝土破路及恢复面积13377㎡,更换改造配套 DN150-DN50 阀门 1954 套。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2.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及保修期监理。
2.4招标控制价:5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154个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可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增加人员配备),以上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验证。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西街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单 ******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招 标 ******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口处君康大厦办公单元6层605号
联 系 人:池先生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