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老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奎星路(凯盛大道-金马河)段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乡县老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奎星路(凯盛大道-金马河)段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E************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020-370828-78-01-029318 | |||||||||||
招标人名称 | ******建设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老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奎星路(凯盛大道-金马河)段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对奎星路(凯盛大道-金马河)段雨污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包含排水设施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 |||||||||||
建设地点 | 金乡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76 | ******.12 | ******.39 | ******.02 | ******.38 | |||||||||
措施费报价(元) | ******.52 | ******.61 | ******.56 | ******.94 | ******.65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安全要求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有限公司 | ||||||||||||||
1 | 朱书清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 ||||||||||
******有限公司 | ||||||||||||||
2 | 张良杰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 | ||||||||||
******有限公司 | ||||||||||||||
3 | 陈林林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 | ||||||||||
******有限公司 | ||||||||||||||
4 | 吕高彭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 | ||||||||||
******有限公司 | ||||||||||||||
5 | 李晨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 | ||||||||||
四、评标情况 | ||||||||||||||
******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5年06月26日09时******************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无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2025年07月0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537-******。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