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镇九转改造项目》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甘肃区块)镇九转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建设地点:镇原县三岔镇寺庄湾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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