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燃料化户用清洁节能炉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货物内容:户用生物质节能炉及配套热水空调
★二、货物参数:
(1)生物质节能炉供暖面积在80-100平方米,满足村民供暖需求,燃料为生物质燃料,具有炊事、采暖、热炕功能;
(2)产品包含节能炉炉体及热水空调;
(3)节能炉炉体净重不小于70公斤,炉体水容量不小于9公升,长≥700mm、宽≥400mm、高≥500mm,综合热效率:≥75%;封火时间≥9小时,燃烧方式为半气化二次燃烧,功能要求带鼓风装置;
(4)节能炉炉体采用钢板焊接,炉体材质:Q235b钢板,炉体受热面钢板厚度:≥3mm,炉体非受热面钢板厚度:≥2.3mm;
(5)炉具采用了双烟道设计,并配备切换翻板,使烧炕与炊事之间的切换变得轻松便捷;
(6)炉具采用活动炉排,炉排通过摇动方式清灰,为用户提供便利的灰渣清理方式;
(7)炉具采用常压设计,鼓风装置不低于12V供电;
(8)炊事功率(Kw)≥1.5Kw,炊事火力可以调节,炊事接口符合炊具常规尺寸;
(9)通炕口高度不小于380mm;
(10)热水空调制热量每小时4000W以上,风量不小于500 m3/h,噪音40bd以下,且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11)节能炉具附属件管线、管件均为PPR材质或PPR合金;
(12)炉具结构应设计合理、密封性好,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表面光洁,无毛边,无毛刺;
(13)炉具应在炉体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牢固、不易脱落;且在明显位置标注售后电话;
(14)环保指标:颗粒物(mg/m3)(折算浓度)<30(Ⅰ级);二氧化硫(mg/m3)(折算浓度)<20(Ⅰ级);氮氧化物(mg/m3)(折算浓度)<150(Ⅰ级);烟气黑度≤1(Ⅰ级);一氧化碳(%)<0.1(Ⅰ级);
(15)炉具应符合《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34006-2020、《清洁采暖炉具实验方法》NB/T34005-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投标人在供货时应提供有效期内有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炉具的型号及各项参数,且检测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所投炉具型号一致,若无法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自己的承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问题上报财政部门;
(16)投标人应保证按照用户实际要求进行安装,且所有涉及到的管材及配件均应由投标人承担,其中安装位置,安装要求等均应满足用户要求,是否安装热水空调由用户自主决定,未尽事宜由投标人与用户协商解决。
三、货物数量:1683套。(数量为预估值,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