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西水净水厂采购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市场询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
******有限公司西水净水厂采购在线监测设备:浊度、余氯各一台。需对接内蒙古自治区供排水全过程监管平台对接参数见附件《水质实时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规范》,符合《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标准要求,更准确、高效监测水质参数,按照《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要求,浊度检测仪技术标准参照《HJT98- 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一) 应具有国内计量器具证书或有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要求,其检验规范见《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附录C、附录F。
表1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
指标 | 方法 原理 | 量程 | 精度 | 重复性 | 零点漂移 | 量程漂移 | 响应时间 |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 实际水样比对实验误差 |
浊度 | 散射 光发 | 0-20NTU | 0.1NTU | ±3% | ±3% | ±5% | ≤0.5min | ≥720h | ±0.1NTU(标准样品配制值或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1NTU时); |
余氯(臭氧、二氧化氯) | 比色法(推荐) | 0-5mg/L | 0.01mg/L | ≤5% | ±2% | - | ≤2.5min | ≥720h | ±0.01mg/L(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0.1mg/L时); <10%(实际水样的标准方法检测值>0.1mg/L时) |
电极法 | ≤3% | - |
(二)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应具有时间设定、校对、参数显示功能。
2.应具有自动零点(或扣除本底)、量程校正功能。
3.应具有测试数据显示、存储和输出(具备软件公司给出的无线输出功能)功能。
4.应具有断电保护和来电自动恢复功能。
水质在线设备系统验收要求
应符合《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 6.2验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水质在线监测仪及配套设施的验收应符合GB 50093的有关规定。
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的完整记录。
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和平均无障碍连续运行时间等性能指标应满足表1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编写验收报告,有特殊规定的指标,验收报告可按其技术要求编写。
水质在线设备的验收
1.水质在线分析仪实际样品比对试验应连续3d,每天开展1次;比对结果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比对试验方法见《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附录C、附录F。
2.验收期间不应对水质在线仪进行零点或量程校正、维护、检修或调节。
3.水质在线分析仪现场验收宜采用标准物质比对试验、国标方法的便携式仪器与水质在线分析仪比对同一水样,也可采集水样进行实验室比对。便携式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且比对前经过校准。
4.比对试验现场采集的水样应为水质在线分析仪溢流口的水,并为同一水样。在比对试验期间,水样浓度不应发生波动,否则不具备比对条件,需待水样浓度稳定后方可进行比对。
5.编写验收报告,有特殊规定的指标,验收报告可按其技术要求编写。
运行维护要求
应符合《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 7.1 运行维护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应明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及资源保障,并制定维护规程。
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分为运行维护和报警维护两类。运行维护根据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维护周期定期开展,报警维护在检测数据发生报警时立刻开展。运行维护应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实施。
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及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记录,系统数据传输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数据比对、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当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和平均无障碍连续运行时间等性能指标不能满足表1要求后,仪器应及时进行维修检查。
水厂内的浑浊度在线监测仪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频率不应小于每天1次。
校验频率不应小于每月1次,故障检修后应立即进行校验。(校验方法见《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附录C、附录F)
水厂内的浑浊度在线监测仪清洗频率不应小于每周1次。
质量控制
应符合《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2017) 7.3 质量保证与控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校验
1.定期进行现场校验,校验频率不应小于每月1次。
2.可以采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标准物质进行校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水质在线分析仪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当连续3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应对仪器进行调试,并重新进行比对试验或校验。
3.校验完成后应形成校验记录。
(二)数据有效性判别
1.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的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应剔除。
2.水质在线设备校零、校标和质控样时所得数据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段时间的数据应做标记以作为分析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并予以保留。
3.监测过程中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等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要通过现场检查、质控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
(三)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及相关记录应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三、报价要求:
注:请各报价单位仔细阅读报价要求,自行填报价格。报价包含税金等项目全过程费用。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提供本项目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格式自拟)
五、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1.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有限公司西水净水厂采购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预算的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2025年8月7日
CJJT 271-2017 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