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407号综合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E******06xIVENdKIr | ||||||||||||||
标段名称 | ******有限公司407号综合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E******06xIVENdKIr001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胡袁迪、田婧 |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3 | ||||||||||||
评标情况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00 | 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95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00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95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00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 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 295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王垚迪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京************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李连军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564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梁喜梅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812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文件、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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