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桓仁县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522-005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2年桓仁县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审办法中商务部分的项目管理人员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或档案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 缺少任意一员扣0.4分。 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2日09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教程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 5.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6.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服务中心
地 址:桓仁镇永红街1组5幢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