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职工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J2025-ZB-1396/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职工食堂厨具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分项单价报价合计(不含税):7397.94元,分项单价报价合计(含税):8359.67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采购订单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分项单价报价合计(不含税):7526.85元,分项单价报价合计(含税):8505.34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采购订单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分项单价报价合计(不含税):7242.52元,分项单价报价合计(含税):8184.05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采购订单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亚民;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兵让;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宇文英丽;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
三、其他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0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采购管理工作监督小组。
五、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草坪村旬阳卷烟厂
联系人:湛斌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张望、刘永红、魏小旖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