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项目—公交停保场供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台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项目—公交停保场供电工程
项目编号:JG2025-14-113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凤台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项目—公交停保场供电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佰陆拾壹万壹仟陆佰柒拾伍元伍角贰分(小写:******.52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陆角叁分(小写:******.63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佰陆拾贰万陆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陆分(小写:******.86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888号
联 系 人:魏工、李工、王工
电 话:*****(魏)、******(李)、******7576(王)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