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2025年度)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3180GC******)
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受汤原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的委托,对汤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2025年度)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汤原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汤原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2025年度)。
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共计25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4、建设内容:屋面防水、彩钢屋面、屋面保温、外墙拆除饰面、外墙粉刷、外墙保温、散水台阶及坡道维修、窗更换、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招标控制价为:******.9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供2025年7月-2025年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当地社保机构官方网站出具电子查询单并加盖电子章)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无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4、项目管理机构: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具有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5、信誉要求: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人为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日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潜在投标人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本企业缴费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时00分。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时00分。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原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1-******-3072、3073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