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第2次)
致各投标人:
1、问题描述:本项目第一次澄清,工程量清单第300章路面编码312-1-c,20cm水泥混凝土面板(平面交叉)清单单位m3调整为㎡。但系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单位没有调整,如果我单位报价将此项清单单位改成㎡,清标时出现不一致,怎么办?
问题答复:该项清单单位为㎡。为不影响评审,投标单位报价时,该清单项单位无论是m3还是㎡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如投标报价单位为m3,视为其按㎡综合报价,其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单价。该问题澄清以此次澄清为准。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 址:林甸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9-******
******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