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均溪城关段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均溪城关段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监理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
招标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委员会成员名单:林蔚(组长)、杜起昇、杜良栋
(六)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七)******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有限公司 |
120432.00 |
刘军 |
(八)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证书编号及其他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20432元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 |
总监理工程师:刘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名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国家级注册编号:******18 |
质量标准 |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4部分:堤防与河道整治工程》(SL/T 631.4—2025)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 |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180日历天 |
资格条件 |
不低于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九)公示期: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十一)监督部门:大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