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JCYCJ-ZB-2025-021
二、项目名称: 昌吉边境管理支队库甫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桂林路92号万泰?怡郡1栋5层2单元104室 | 报价:248000(元) | 92.09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昌吉边境管理支队库甫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 昌吉边境管理支队库甫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 库甫边境派出所:项目总建筑面积 377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现有建筑 1531 平方米,新建1栋业务技术用房 2067 平方米,新建1栋车库 180 平方米,同步实施场地绿化、市政配套和室外附属设施建设。 | (1)服务原则: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经济可行。(2)定期组织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例会,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备案总监)必须到场参加,并做好签到和会议记录工作。(3)施工期间,监理单位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全程旁站监督,并按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监理日志必须齐全及时准确记录(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如果施工期延长,则监理期顺延,且价格不变)。 |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新,李勇,刘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甲乙双方协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差计算法收取参考标准为:100万*1.5%、100-500万 *0.8%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2.09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796号
联系方式:耿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20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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