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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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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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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833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8-06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农村局(087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经办人: 普参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经办人: 于天霞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8-13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8-28 09:00
开标地点: 新平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1)设计范围:完全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等,同时所有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2)施工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现场签证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3个村、水塘镇2个村组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工作、义务等。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共同满足下述要求):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4.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三类安全生产考核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为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共同满足下述要求):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3.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4)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规定,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三类安全生产考核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参保的社保证明材料为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提供)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2)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工作、义务等。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8-2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8-06 13:47:48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2024(2024年版).pdf2025-08-06 13: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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