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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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27.68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因原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和招标文件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10.12接收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不一致,现澄清招标文件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10.12接收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计划工期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1.3.2已写明330日历天,同招标公告。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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