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加工制造一期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南区台玻南路南侧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投资10950万元建设4条组装生产线,年产电动自行车15万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闫**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