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2025-2028年度日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十字镇2025-2028年度日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号
成交金额:589000.00元
评审报价:58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5.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郎溪县十字镇2025-2028年度日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郎溪县十字镇2025-2028年度日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郎溪县十字镇镇区、十字园区及十字人工湿地的日常绿化养护服务,涉及面积分别为十字镇镇区约10万平方米、十字园区约20万平方米、十字人工湿地约4.7万平方米(不含二期)。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永(组长)、魏广前、江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227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政府******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国购汽贸城E2座三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 ******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江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国购汽贸城E2座三楼
联系方式:吴工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鹏
电 话:******
十、附件
1.郎溪县十字镇2025-2028年度日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时间:2025年8月13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