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琼中县和平镇2026年农村生产道路以工代赈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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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琼中县和平镇2026年农村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和平府函〔2025〕227号)、《琼中县和平镇2026年农村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限公司出具的《琼中县和平镇2026年农村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琼中县和平镇2026年农村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工代赈是我国开发式帮扶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提高农村群众工资性收入水平、激发农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项目区主要是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有利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农民收入,防范化解返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道路工程:拟建设生产道路共4条,路面宽度为3.0米,总长度为5662.9米,并设置1米高的路堤护脚长约75m,波形护栏长约40m。
2、交通工程:拟建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33座。
3、涵洞工程:拟建1-Φ0.50m 6m 长圆管涵共12道,总长度为72m;新建2-Φ0.750m 6m长圆管涵共2道,新建2-Φ0.750m 5m长圆管涵共1道,总长度为17m;新建1-3m 钢筋混凝土明板涵1道。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914.25万元,其中:工程费761.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41万元,基本预备费35.16万元。该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设置公益性岗位”的综合赈济模式,吸纳务工及培训人数共138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共246.48万元,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为44.93%。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548.5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65.7万元
六、本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规范实施,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七、你单位要严格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以乡村道路改造、产业道路建设、林业生产道路修建、护坡护坝、农村供排水管网、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为主要建设内容的项目,劳务报酬比例不得低于40%。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八、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等政策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九、项目实施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及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十、项目涉及用林用地和风景名胜区的须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十一、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十二、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且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十三、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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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