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资兴市片区成效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从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名称: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市片区成效监测。
******街道)、2个国有林场、1个森工林场。
3、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4、内容及规模:封山育林179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3500亩,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成效监测质量要求
******林业局关于转发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281号)、《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市作业设计》、《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办公室印发《关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林办造〔2022〕4号)、《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导则》(湘绿〔2020〕6号)、《湖南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导则》、《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等项目要求和技术标准。
2、成效监测成果提交资料:验收报告、外业调查相关表格、小班矢量图、小班的影像图(含远景、近景、航拍图)。
******街道)、林场以及山场经营者的认可。
五、参标文书需提交资料
(一)供应商参与资质,包括: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符合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其他说明。
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二)成效监测工作方案,包括:
1、成效监测思路;
2、人员保障,含成效监测团队人员的信息、分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必须与成效监测工作相关,如林业调查等)、职称、社会保障证明等;
3、物质保障,根据成效监测需要配备的作业设备;
4、进度安排;
5、工作经费概算等。
六、采购资金说明
1、成效监测金额不超过20万元,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方;
2、资金支付方式为:提交成效监测成果并获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可后一次性支付。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
2、采购所实现的目的和功能要符合采购人所需要求。
八、采购参与说明
******林业局投送成效监测方案;
2、联系人:李月红(******)。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资兴市片区成效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从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名称: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市片区成效监测。
******街道)、2个国有林场、1个森工林场。
3、时间: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
4、内容及规模:封山育林179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3500亩,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成效监测质量要求
******林业局关于转发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281号)、《湖南省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郴州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兴市作业设计》、《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办公室印发《关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林办造〔2022〕4号)、《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导则》(湘绿〔2020〕6号)、《湖南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导则》、《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国土绿化项目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等项目要求和技术标准。
2、成效监测成果提交资料:验收报告、外业调查相关表格、小班矢量图、小班的影像图(含远景、近景、航拍图)。
******街道)、林场以及山场经营者的认可。
五、参标文书需提交资料
(一)供应商参与资质,包括: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符合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其他说明。
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二)成效监测工作方案,包括:
1、成效监测思路;
2、人员保障,含成效监测团队人员的信息、分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必须与成效监测工作相关,如林业调查等)、职称、社会保障证明等;
3、物质保障,根据成效监测需要配备的作业设备;
4、进度安排;
5、工作经费概算等。
六、采购资金说明
1、成效监测金额不超过20万元,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方;
2、资金支付方式为:提交成效监测成果并获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可后一次性支付。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
2、采购所实现的目的和功能要符合采购人所需要求。
八、采购参与说明
******林业局投送成效监测方案;
2、联系人:李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