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生院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 ******人民政府以 ******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莒委纪要[2025]16号)批准启动,建设单位为******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竣工结算造价初步审核、工程档案归档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40.3637万元;
2.5.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按:140.3637万元******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23623元,监理服务费取费基数最终以有权审核单位审核后的结算造价为准。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3.5.2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5.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8 月12日 11:00:00至2025年08月25日09:00:00通过阳光招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线上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依据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精神,本项目招标人决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 月2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阳光招采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卫生院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龙门路5号
联系人: 江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邮编:354200
联系人:小蔡 电 话:0599-******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中心路4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阳大道15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通道2(建阳区阳光招采中心)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