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CJ【2025】070号
******委员会 的 新城南苑停车棚新建工程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南苑小区内
1.2 工程规模:新城南苑停车棚新建工程项目,最高限价为262130.86元 。
1.3 工 期:20日历天。
1.4 免费质保: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60%,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审计价的2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支付审计价20% (无息)。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 分至2025年10月30日17时30 分。
5.2领取方式:微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00元/份,售出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3日14时30 分;
6.2开标地点******办公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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