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轻高污染燃料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组织编制了《陆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
受理单位: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地 址:陆河县城朝阳路
邮 编:516700
电 话:******
邮 箱:******
附件1.陆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x
附件2.《陆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编制说明(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