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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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 年 8 月12日
附件:
2.验收正文(船舶).pdf船舶高端智能建造技术升级与智慧化生产车间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1).doc船舶高端智能建造技术升级与智慧化生产车间改造项目(阶段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