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桓仁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桓仁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及稳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3〕6号),至年底该项标准将达三年。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桓仁满族自治县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因素,不降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缩小区域差异,使桓仁满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3、主要方式:公众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问卷调查表、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表达对本事项的态度及相关意见。
4、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
三、联系方式
******资源局
联系人:李胜喜
电话:******869
附件:《桓仁满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民意调查问卷》.doc
特此公告
******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