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道路救助基金新媒体视频制作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道路救助基金新媒体视频制作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勋伟、张伯涵、姚玮、孙薇
项目联系电话:******、84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勋伟、张伯涵、姚玮、孙薇,******、8492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行积极宣传救助基金申请使用和管理有关政策,开展社会化宣传。本项目为了继续强化“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使救助基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视频号官方账号充分发挥其宣传、沟通、服务的工作效能,打造更具“北京温度”的救助基金,拟委托一家服务机构专职负责救助基金新媒体运营视频策划、拍摄、制作等服务。
二、开标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了规范我单位非政府采购行为,本公告用来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等事宜详见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采购流程及规范适用于我单位内部非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工作规范,该项目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通用招标网同步发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9日止,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报名的供应商,须将下列材料(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XXX项目-XXX公司报名”,并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项目联系人:柳勋伟、张伯涵、姚玮、孙薇;联系方式:******、8492)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情况表》(盖章扫描及word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管理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方式:******
2、******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勋伟、张伯涵、姚玮、孙薇
联系方式:******、8492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万元
附件:《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 |
供应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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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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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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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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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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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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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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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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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征集公告-北京道路救助基金新媒体视频制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