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息通信产品中试验证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对“2025年信息通信产品中试验证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
重点任务 |
2540STC42570 |
信息通信产品中试验证平台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过期不售。
(二) 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三) ******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四) 方式:(1******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3)投标人注册、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五)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在联合体成员确定后,应尽早通知代理机构。
三、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三)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四) 投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五、 投标注意事项
(一) 投标人应承担其与所有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守法诚信经营;
(二) 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主要考核指标、实施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 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5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地方企业及单位(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投标人(单独申报或牵头)所在地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投标人(单独申报或牵头)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集团)参股的其他企业(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盖章;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中央部门推荐盖章。
(四)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所投重点方向产品、技术的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五) 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七) 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八)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2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违法问题;
(九)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一)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十二)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梁爽(获取文件及项目问询)、刘晴、刘姗姗、陈俊、尹皓
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及项目问询)、******(项目问询)